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塔机安全监控管理体系统安装、使用和维护工作质量,确保系统的综合精度和安全可靠性,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塔机安全监控管理体系统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内容
塔机电气控制系统:原机电控制系统+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内容:系统终端(液晶显示屏、控制主机)、幅度传感器、重量传感器、力矩传感器、高度传感器、角度传感器、防碰撞、风速传感器及控制箱的安装、使用与维护管理状况。
二、检查方式及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为塔机监控安装单位、设备产权单位、施工总承办单位和监理单位自查自纠。时间:2012年9月3日至9月10日。并将自查情况于10日前报总站机械设备受理中心。
第二阶段为抽查。由总站组建的二个专项检查组对市区内的在建工地塔机电气控制系统进行检查与检测。时间:2012年9月10日至9月24日。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应认真做好自查与迎检准备,有关塔机安拆与使用登记备案资料、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评审资料、设备检查记录与档案资料须存放现场备查。提供设备专检所需的工具、材料,并落实配合人员。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