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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之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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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04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质安监总站、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认真做好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评整改工作,深化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将2012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是我市大气环境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在杭州创建文明城市的大背景下,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气的天数有了较大幅度的上升,但市区整个大气环境质量仍不尽人意,主城区灰霾天气依然突出。为继续深化2012年专项治理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加大对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各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站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严格按照市建委有关文件精神,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重点加强对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控制以及施工围挡美化等工作的监管,减少和降低因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为我市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创建"国内最清洁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整治和围挡美化的主体是建设(建管)、施工及监理单位,要认真按照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要求,以及《杭州市区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检查评价暂行办法》和《杭州市"建设工程围挡美化大行动"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落实工作职责。各施工企业要以"六个必须、六个不准"为具体工作目标,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杭州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暂行标准》(附件1)和《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附件2)对施工现场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检查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工地严禁继续施工。检查评价及整改记录应纳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台帐。各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站要进一步强化"三位一体"监管模式,加大抽查、巡查力度,及时查处违反文明施工扬尘治理以及围挡美化管理各项规定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做好对受监工程的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其结果作为建筑工地申报绿色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等创优评审的重要依据。
  三、树立标杆,提高水平
  各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站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要在各监管范围内树立标杆、建立典型。以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做得较好的建设工地为样板,通过交流研讨会、现场会等形式宣传、推广优秀经验,促进各建筑施工企业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最终形成全市文明施工标准工地40个,样板示范工地20个,做为展示杭城建设管理水平的窗口。
  四、加强督查,落实长效管理
  整治办将不定期对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整治以及围挡美化等治理工作进行督查,主要内容包括扬尘治理及围挡美化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扬尘整治检查评价以及查处、督查抄告单及时办理、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和信息报送情况等。督查结果将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上予以点评,其结果一并纳入年度考核。
  五、完善信息报送工作
  要将扬尘整治和围挡美化专项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扬尘整治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落实人员,及时掌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在专项整治期间,及时报送整治工作检查评价情况表(附表一、二、三),并做好阶段性的工作总结。12月15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上报整治办。
  附件:
  1、杭州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暂行标准
  2、杭州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3、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检查评价情况统计表
  4、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检查评价不合格情况汇总表
  5、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检查评价优秀情况汇总表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2年8月21日
建委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