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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之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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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B-2012-022通知转发市质安监总站杭建监总[2012]75号文

发布日期:2012-10-09

转发市质安监总站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装饰施工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项目监理部:
  现将市质安监总站杭建监总[2012]75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装饰施工执法检查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工程已进入装饰装修阶段的各项目监理部,对照总站督查、抽检的要求与施工单位一起进行自查,并对检查的内容、部位、数量、方法及参加人员等做好详细记录,留在项目部备查,另将自查结果在10月18日~20日报公司总师办。自查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抓紧整改。
  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装饰施工专项整治活动:公司一级由总师办和监理部协同开展,即日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杭,副组长:郑锡荣、肖玮,组员:李隽、周海燕、沈洪兴、王庆元。
  二、监理部在2012年10月9日下午,列出涉及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工程名单,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参加公司这次会议。
  三、2012年10月10日上午,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及本次装饰工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全体人员及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市质安监总站,杭建监总[2012]75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装饰施工执法检查的通知》,并讨论布置公司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2012年10月11日~10月17日,各项目部与施工方一起对照市总站通知和公司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期间总师办和监理部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五、自查的内容按照市总站通知附件,但不能光简单填写“合格”或“基本合格”结论,每一项内容都必须详细记录检查过程,作为依据备查。
  六、2012年10月18日~20日,各相关项目部将自查结果报总师办,不得逾期,公司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开展复查和验收工作。
  七、2012年10月20日~30日,公司相关部门和项目部迎接市总站执法检查。
  八、2012年10月31日,检查结束后,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总结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布置和督促在检查中仍然出现问题的进一步整改工作。
浙江之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师办
2012年10月9日
  附件:杭建监总[2012]75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装饰施工执法检查的通知》
  主 送:各项目监理部                                                  
  抄 送: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拟定:张潇琦 审核:郑锡荣 批准:吴杭         
  浙江之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师办 2012年10月09日印发